苍南发布红白喜事细则:订婚宴不超过5桌 殡期不超过3天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08-17 12:10

  温州网讯 昨天下午,苍南县召开移风易俗综合改革行动动员大会,出台《苍南县移风易俗综合改革行动实施方案》《苍南县喜事新办实施细则》和《苍南县丧事简办实施细则》等文本,明确划定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等红白喜事合理标准。10月15日起,苍南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嫁娶喜庆事宜城区餐标每桌不准超过2800元,其他地方每桌不准超过2000元;简办丧事,殡期一律不得超过3天,非亲人员白事礼金不超100元。

  喜事新办

  订婚宴席不准超过5桌 城区餐标每桌不超过2800元

  在操办嫁娶喜庆事宜方面,《苍南县喜事新办实施细则》坚持“非亲不请”或“非亲少请”原则。订婚宴、启媒宴宴席不准超过5桌,总人数不超过50人;婚宴单方宴请人数不得超过20桌,总人数不超过200人;双方联办婚宴的,宴请人数不得超过40桌,总人数不超过400人;灵溪镇、龙港镇城区餐标每桌不准超过2800元,其他地方每桌不准超过2000元,不得分发礼金、礼券、礼品;推行人情随礼封顶制,亲属之间低标准随礼往来,非亲人员随礼不准超过300元。

  同时,倡导不使用豪华车辆,迎亲车队不准超过5辆;不准在酒店门口、主干次道设置、摆放贺喜拱门;不准在公共场所、住宅区燃放烟花爆竹和纸礼炮;不准在主次干道、街巷通道、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占道搭棚、摆设宴席,不得婚闹扰民;婚庆礼仪不准超过半小时。

  此外,乔迁新居、庆生祝寿、满月周岁、启蒙上学、升学谢师、参军就业、开业庆典等喜宴不准超过5桌,总人数不准超过50人,餐标不得高于婚宴标准,不准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

  《细则》中指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等需严格执行操办婚事喜庆事宜事前报告、事后报备、公示制度。根据组织人事关系,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宴席时间、宴请人数、礼金清单等内容。各单位受理操办婚事喜庆事宜报告后,对报告事项不清楚、不明确的,应要求报告人重新报告;对发现有违反规定的问题线索应及时报告纪委(监委)。

  丧事简办

  殡期一律不得超过3天 非亲人员白事礼金不超100元

  在丧事方面,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等操办丧事需带头一律从简,反对大操大办。办丧期间平时用餐仅限于操办工作人员、直系亲属,不超过5桌,总人数不超过50人;出殡酒席不超过20桌,总人数不超过200人;不得变相搞流水席。非亲人员白事礼金(人情红包)收送均不超过100元/人,不得以单位名义赠送礼金(逝者所在单位工会慰问金除外)。

  再者,办丧殡期一律不得超过3天,即从死亡之时起72小时。特殊情况下,经所在乡镇审批后不准超过5天;乐队不得超过2班,总人数不得超过20人,上午6点之前、晚上8点之后不得奏乐;火化时往返殡仪馆的车辆和出殡(送殡)车辆均不得超过5辆(放置骨灰车辆以及乐队车辆不计算在内)。不得租用非法营运车、非法改装的花车、西乐车、电子花圈车、电子屏幕车。

  此外,《苍南县丧事简办实施细则》对办丧期间的灵堂灵棚、宗教仪式、烟花报纸、迷信用品、宗族宗教旗帜、出殡线路等方面都有明确详细的规定。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严格执行操办丧事事宜同样将事前报告、事后报备、公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