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心办!诸暨这些服务,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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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31 22:40

为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推进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诸暨在全市推行群众“身后事”基本服务免费政策。

免费对象

(一)具有诸暨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包括在异地死亡并火化的诸暨市户籍城乡居民;

(二)在浙江省境内死亡并在诸暨市殡仪馆火化的浙江籍居民,在浙全日制学校学生、驻浙部队现役军人、与浙江省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合同并缴纳养老保险一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

(三)在诸暨市境内发现并在市殡仪馆火化的无名、无主遗体等。

免费项目

减免办法

属本方案规定的免费对象死亡并于市殡仪馆火化的,其家属办理结算业务时,市殡仪馆直接减免相关费用。

生态安葬(放)奖励

1.树(花坛、草坪)葬:采取树(花坛、草坪)葬的,将骨灰送到建有生态节地安葬区域的公益性墓地,并在指定的安葬区域内,在树下(花坛、草坪)撒散或装入可降解的骨灰盒深埋处置,不留坟头(不作标记),给予每例5000元的奖励。

2.对骨灰立体式存放(壁葬、骨灰堂)的,免除骨灰格位使用费,再给予每例3000元的奖励。

3.对低小碑式安葬的,给予每例500元奖励。

4.对以海葬方式散撒骨灰的,给予每例10000元奖励。

5.选择诸暨市生态公墓示范区(浬浦镇陶姚村)内实施壁葬和树葬的,免收安葬费用。

6.选择其他镇级节地生态公墓示范点内实施草坪葬和树葬的,免收安葬费用。

注:以上均限诸暨市户籍。

据统计,自4月20日至7月20日,已累计减免费用152余万元,惠及丧户1710户,有效减轻群众丧葬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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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暖心办!诸暨这些服务,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