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的理念贯穿殡葬改革全过程和各方面殡仪一条龙 殡葬殡葬服务殡葬 4008341834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11-29 20:26
贵州省贵阳市民政局
多年来,殡仪一条龙 殡葬殡葬服务殡葬 4008341834贵阳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殡葬管理作为保护生态、节约土地资源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以贵阳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把法制化、社会化作为推进殡葬管理工作的切入点,疏堵并举、标本兼治,全面提高殡葬管理工作法治化水平。贵阳市占道治丧、散埋乱葬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节约了土地资源,实现了火化率、骨灰入公墓率两项指标均达到100%,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惠民殡葬等。
一、夯实基础,把殡葬法制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来抓
(一)推进立法工作。贵阳市于1995年颁布实施了《贵阳市殡葬管理办法》,对依法推进殡葬改革、规范殡葬服务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殡葬改革的深入推进,殡葬设施管理、丧事活动管理、遗体及骨灰管理等部分条款己不能适应贵阳市当前殡葬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2015年,根据贵阳市人大和市政府立法计划安排,启动《贵阳市殡葬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围绕殡葬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借鉴武汉、天津、重庆、长沙等地成功做法,历时两年,完成修订工作,并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修订《贵阳市殡葬管理办法》有以下特点:一是对贵阳市的节地生态安葬、城镇公益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和经营性公墓等进行了准确定义;二是制定了各类公墓墓穴占地面积、墓区绿化面积及非正常死亡遗体存放时间等标准;三是对占用道路办理丧事、在居民住宅小区或者公共场所搭设灵棚,抛撒纸钱或者其他杂物污染环境、影响市容市貌等行为进行规范;四是提升殡葬服务透明度,要求殡葬服务单位对服务项目、流程、规范、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惠民政策和举报电话等内容予以公布;五是对违反殡葬法规的人和事明确了处罚规定。
(二)完善规章制度。贵阳市先后制定了《贵阳市殡葬管理实施规定》、《关于2004年度贵阳市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骨灰凭证领取工作的通知》、《贵阳市殡葬用品管理规定》、《关于禁止在林地、耕地内葬坟的通告》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丧事活动管理的通告》等规范性文件,根据我市殡葬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殡葬服务热线电话 4008341834对殡葬改革涉及到的内容及骨灰去向监管、丧葬用品管理、散埋乱葬治理等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了规定。
(三)建立执法机构。贵阳市是全国最早实行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管办分离”的省会城市,设立了专门殡葬管理部门——“贵阳市殡葬管理所”,制定了殡葬执法程序,定编制配备15人员,现有12人,殡管所代表民政部门执行殡葬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法规,监督检查殡葬法规执行情况,查处违反殡葬法规的行为,对遗体火化后骨灰的领取和发放进行跟踪服务,有效地解决了遗体土葬、大墓、散埋乱葬等殡改难题。
二、更新观念,用法治手段推动殡葬改革
(一)依法规划、建立殡葬设施。早在上世纪60年代,贵阳市已建立殡葬设施。为全面统领我市殡葬事业发展,新修订的《贵阳市殡葬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要制定殡仪馆、殡仪服务站、公墓等殡葬设施的数量、布局规划。目前,贵阳市有8家殡仪馆(服务中心、站、点),其中:有7家国营1家民营,14家经营性公墓、2个城市公益性公墓和千余个农村公益性墓地。
(二)依法处置遗体、骨灰。贵阳市加快改革传统土葬方式,遗体一律实行火葬,坚决杜绝骨灰装棺二次安葬,实现了火化率和骨灰处置率100%。为防止骨灰散埋乱埋,2002年至今,贵阳市殡葬管理所在各殡仪服务单位设立办公室,对骨灰领取和发放实行24小时跟踪服务,严格处置骨灰,强化源头监管,做好骨灰去向跟踪服务。《贵阳市殡葬管理办法》修订后,骨灰领取跟踪服务交地方组织来完成。
(三)依法管理丧事活动、殡葬服务。为解决殡仪馆等治丧活动场所的规划和布局不科学、不合理,导致治丧活动场所不能满足群众治丧需要的矛盾,在我市新修订的《贵阳市殡葬管理办法》中规定中心城区外的单位及自治组织在征得周边居民同意后,可以利用空闲场地设立公益性、自助式的非营利性治丧活动场所。对于治丧活动场所基本能够满足群众的治丧需求的中心城区,则将占道治丧列为公安、城管每天巡查的一项重要内容,设立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社区基层组织和居民作用,发现有占道治丧行为及时举报并进行查处。近两年,贵阳市民政局联合公安部门对黑殡葬中介进行打击,查收殡葬违法印章17枚,抓获殡葬违法人员两名,并判刑。
三、丰富内涵,以法律支撑节地生态及惠民殡葬政策
(一)免费开展节地生态葬。为进一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新要求,我市在《贵阳市殡葬管理办法》中对节地生态安葬的概念和方式予以规定,将节地生态安葬的规划、建设、服务和管理纳入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的内容,并明确规定对丧事承办人采用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处置骨灰的给予奖励。此外,我市每年都组织开展“免费骨灰生态节地葬”公益活动,在开通“贵阳-天津”海葬平台的基础上,与深圳成功对接,免费为贵阳市亡故居民提供海葬。目前,贵阳市已有300余位逝者骨灰参与节地生态安葬。
(二)提供兜底公益性设施。从2013年起,我市已开工建设贵阳市生态型公益性公墓和贵阳福安城市公益性公墓两个城市公益性墓地,总规划用地1600亩。我市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对城镇公益性公墓的性质、安葬方式、墓穴面积、收费标准和用途等作了规定。为解决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混乱等问题,《贵阳市殡葬管理办法》从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资金来源、建设主体、怎样管理、怎样安葬等都作了细化规定,同时,还鼓励全市各经营性公墓拿出地势优越地块来为老百姓提供免费或是收取一定成本费用的节地生态型墓位。
(三)实施惠民殡葬政策。《贵阳市殡葬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建立健全基本殡葬服务保障机制,将惠民殡葬等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列入财政预算,要求市民政局将惠民殡葬的项目、标准、范围、流程等内容向社会公开,进一步保障惠民殡葬政策的实施。2017年,市委、市政府将惠民殡葬纳入“十件实事”,推进惠民殡葬深入发展:
一是扩大惠民覆盖面。在过去只管贵阳市户籍居民的基础上惠民范围扩大到了持有贵阳市辖区有效居住证的亡故居民以及经公安机关认定的无名遗体;
二是提高标准。遗体火化补助费由原来的200元提升到320元/具或680元/具,增加了100元人工抬运费。原来实施减免四项基本服务费,现在是免除基本服务费,就是说只要不大操大办,居民亡故后不花钱就可办理完后事;
三是增加项目。(1)免费提供可降解骨灰盒集中节地生态安葬服务,对提供服务的公墓,每具骨灰补贴2000元。(2)选择生态型墓位(价格在1.5万元以内含1.5万元,且占地面积不超过0.6平方米)及骨灰花葬、树葬、草坪葬、壁龛葬、塔葬等(价格在1万元以内含1万元)节地生态安葬的每具骨灰逝者家属补贴2000元。(3)选择骨灰集中抛撒、深埋、海葬不留坟头、不占土地等生态方式安葬的每具骨灰逝者家属补贴4000元。以上免费及补贴最高达到5322元,全市惠民金额每年约5200余万元。各经营性公墓还自愿拿出地势优越地块来为老百姓免费或低价提供节地生态型墓位。据统计,目前能为老百姓提供占地面积小于0.6平方米节地生态型墓位16694个;骨灰花葬、树葬、草坪葬、壁龛葬、塔葬等37448个;能免费提供集中节地生态安葬的不限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