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殡葬新风扫描:让清明更“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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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27 16:09

黄丝带寄托哀思,礼敬生命回归自然。

  又到一年一度风清景明时节,梨花风起,点点哀思。

  清明,是责任,是感恩,是传承,是教育。清明,更像一种精神。

  生态安葬倡新风 一水一树寄哀思

  “再见了爸爸”“妈妈,一路走好”……3月23日和24日,舟山莲花洋海域,哀乐低回、汽笛长鸣,34份装有逝者骨灰的可降解盒由家属缓缓沉入大海,花瓣一路簇拥相伴。

  这是宁波第13次骨灰撒海活动,由市民政局主办,同泰嘉陵承办,市殡葬协会协办。

  “父亲省吃俭用一辈子,走的时候还不忘‘生态环保’,希望以海葬的方式永远留在故土。”家住海曙的谢女士说,把亲人骨灰撒向大海,心里多少是不舍的,但大海的那头是先人魂牵梦萦的天堂,为人子女者替他们圆了心愿,也是应该的。

  她准备每年这个时候,在网上写一篇悼词怀念父亲。百年之后她也会选择海葬,陪伴父亲。

  孙女士从国外赶回,来送父亲最后一程。“曾教书育人的父亲觉得‘入海为安’既环保又意义非凡。”孙女士说,而这片海,将她与父亲紧紧牵系在了一起。

  今年的海葬,有五分之一的逝者来自外地。一位白发苍苍的老者说,自己和老伴都是江西人,常年居住江西,退休后跟着女儿搬到上海。

  “海葬的想法很早之前爱人就提过,帮她回归自然,全家人都挺支持的。”老人说,老伴走后,为了完成这个遗愿,子女各处打听。听说宁波的海葬没有户籍限制,让他们很欣喜。“今天,终于梦圆了。”

  作为一种绿色环保的生态葬法,海葬自2013年在宁波推行,到今年已进入第7个年头,越来越被人们认可。迄今为止,已有322位逝者选择了骨灰撒海这一回归方式。

  “我愿化作一棵树,一棵开花的树,一半在尘土里安详,一半在风里飞扬。”在去年11月鄞州区省级树葬示范点举行了首届集体树葬安放仪式后,今年4月2日又将举行第二届,“树葬,就好像以另一种方式开启一段新的生命旅程。这样的安葬方式,很环保,也很温情。”预约报名参加的逝者家属说。

  在镇海大同公墓五墓园,树葬、草坪葬、壁葬的入葬人数已有200多,“近年来,随着惠民殡葬政策的推行,对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自愿选择生态安葬方式的群众日渐增多,更人性化、更尊严化的生态葬式受到大家的欢迎。”大同公墓工作人员说,他们正准备在六墓园打造一处生态墓区,面积有450平方米,将建设各类生态安葬设施。

  清明临近,鄞州区咸祥镇的金鸡山生态墓园内,祭扫的人渐渐多了起来。站在墓园低处向上望去,是一排排修饰整齐的松柏,其间点缀着杜鹃、红花檵木,目力所及,并不见任何坟墓。走到近处,才看见平铺着的墓碑。鄞州已累计建成公益性生态墓园26个(含一个骨灰存放处);建成生态墓7.5万穴,入葬5万多穴,生态墓园总入葬率达66.7%。

  “孝还是不孝,看的不是葬礼有多排场,墓碑多高多大,而是看有没有深爱老人的一颗心。”这是我市越来越多选择节地生态安葬的人们的心声。

  文明治丧弃陋习 绿色祭扫入心田

  “以前,经过我们村的送葬队伍,敲锣打鼓,爆竹震天,燃放后的碎片、抛撒的纸钱,满地都是,有的还飘入屋内。现在,这番场景已成为历史。”在象山丹西街道九顷村村民的记忆里,风气的改变始于2016年。

  那一年,象山县开始大刀阔斧整治丧葬陋习。年初,象山出台“一号文件”——《关于开展婚丧礼俗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倡导丧事简办,倡导不收、不送非亲人员礼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礼炮扰民,禁止封建迷信活动,规范整治丧葬用品市场,等等。

  象山专门成立由县委领导挂帅的婚丧礼俗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县党员和干部、“两代表一委员”签订承诺书,严格依纪依规操办婚丧事宜。

  在整治过程中,象山组织民政、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打击封建迷信活动,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专门开发网络工作平台,党员、干部操办丧葬事宜,需填报相关信息,比如出殡时间、出殡路线、操办地点、邀请人数,承诺遵守相关纪律和接受监督。同时,将全县18个镇乡(街道)分为三个片区进行督导,督导小组清晨即赴殡仪馆蹲守,跟踪检查出殡过程,发现问题及时劝阻,对违规事件第一时间调查取证,责成相关单位启动处理程序。

  近三年来,全县跟踪管理办丧出殡事宜7921起,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操办7891起,执行率达99.6%。象山对婚丧礼俗整治和移风易俗工作的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自开展整治以来,查处违规事件30起,对违反规定和管理失职的镇乡(街道)及部门责任干部51人进行了问责或降级处理,对连带的相关单位作了全县通报及目标责任管理考核扣分。

  渐渐地,象山治丧礼俗整治从政府主导走向群众自律,从“关键少数”走向普通村民。村委会、红白理事会等积极发挥作用,将丧葬礼俗事宜纳入村规民约,有的具体到设定操办宴席和人情礼金的最高封顶金额,使丧葬礼俗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陋习旧俗逐渐消逝,文明乡风日益清朗,刚在象山殡仪馆送别亲人的张先生对此深有感触。整个悼念大厅整洁清爽,厅堂左右两块由花泥搭建的花台上插着亲朋好友送上的黄白菊花。“以前,塞满大厅的是一次性花圈,人散后一地狼藉,浪费不说,用火烧掉还污染环境,也存在安全隐患。”张先生说,“现在,丧事结束后,我们从花台上取下鲜花,送亲人最后一程。”在张先生看来,仪式虽然简化了,但人与人之间的情感比以前显得更加纯真。

  对于殡葬新风,宁波市殡仪馆的工作人员感触更深。1994年3月市殡仪馆迁入北仑小港街道,原馆设施陈旧,经过改扩建工程后,按照园林式建筑设计,落成后,大大提升了宁波殡葬行业的整体形象,也极大改善了市民治丧环境。“以前会有鞭炮、明火,还有吹吹打打。文明祭祀、绿色祭祀发起后,一开始阻力挺大,但现在环境好了,大家都自觉遵守。”市殡仪馆工作人员指着悼念厅里的绢花布置说,纸花圈改为绢花后,祭奠更加卫生环保。

  “现在提倡节俭办丧,相比以前,现在我们经常会接到一些市民电话,咨询惠民殡葬政策。”市殡仪馆工作人员说,馆内提供惠民殡葬政策提及的四项基本殡仪服务,包括遗体接运、停放、火化、骨灰寄存(一年),这些都由政府埋单,群众不用花费一分钱。去年惠民殡葬政策扩面提标后,又新增了免费享受不超过300元一个的普通骨灰盒,市民对节俭办丧的接受度正在不断提升。

大同公墓节地生态墓区

  服务多样为便民 人与自然共和谐

  人生漫漫,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归宿。亲人去世后,家属已经很是哀痛,若在办理后事过程中再遇到多手续、多环节的繁杂事项,更会觉得身心疲惫。

  为简化身后事办理过程,2017年底,宁海县整合民政、公安、人社等部门对死后全事项办理进行梳理,依法取消医疗卫生机构在签发《死亡证明》前要求提供村(居)委会出具死亡证明,《死亡证明》须由民警签名、派出所盖章才能生效,在尸体火化前必须将死者户口注销,以及医疗卫生机构等各单位对家属请求出具死者死亡、户口注销、火化的事实证明作次数限制等四项规定。

  在此基础上,宁海改革办理流程,凡是涉及多个部门,需要通过数据流转的,包括死讯简况、死亡证明、户口注销事先告知书、火化信息等,通过“一张网”进行内部流转。

  逝者家属只要拨打12345政务热线,即可领取《死亡证明》,其余环节由各相关部门实行“体内循环”进行办理,基本待遇和社会保障金将自行停发,抚恤金、丧葬补助金、村社股份分红等将及时汇入家属指定账户。

  从“多部门、逐项办”变为“一次也不跑”,一年来,宁海3700多个家庭实现亲人身后事“零跑腿”。

  无独有偶。2018年,象山依托互联网及政务“钉钉”平台开发象山县殡葬事网上智慧办理系统,将殡葬事宜所涉及死因调查、死亡证明、遗体火化、户口注销等7个部门事项合为“一件事”,通过网上流转所有手续,实现“亲人身后事,家属不跑腿”。

  “对骨灰跟踪管理这件事,村民们一开始不太理解,认为是小题大做,如今多能给予配合。”奉化区莼湖镇殡葬专管员说。

  2016年11月,奉化依托“殡葬网格化管理平台”实施骨灰跟踪管理,和各镇(街道)一样,莼湖镇专门聘请了一位殡葬管理员,配齐设备,携手村殡葬协管员,对镇里骨灰去向实地跟踪拍照。“两年多来,5个工作日的完成率达到100%。骨灰除老坟拼穴外,都安放在了公墓。”

  “骨灰管理是殡葬管理的源头工作。”奉化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骨灰去向网格化管理,能防止骨灰乱葬乱埋情况的发生,更好地守护这片青山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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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发出倡议书

  文明绿色过清明

  一年一清明,一岁一相思。日前,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共同向社会各界及全体市民发出倡议:

  倡导文明祭扫文明低碳祭扫是社会文明进步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客观要求。市民朋友可以通过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讲一段故事,播一段音乐或网上祭祀、踏青遥祭等现代时尚方式缅怀亲人,自觉抵制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等不文明、不环保的祭扫方式。

  倡导错峰出行清明期间是祭扫活动的高峰期,广大市民要合理安排祭扫时间和线路,尽量避开祭扫高峰,避免交通堵塞;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出行,倡导绿色环保;祭扫时服从相关管理部门的指挥与管理,遵守相关规定,保证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有序进行。

  倡导节俭治丧提倡老人在世,多关心、多尽孝,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去世后,倡导从俭治丧,不大操大办,不铺张浪费。倡导文明新风,推进移风易俗,培育健康文明的丧葬方式。在全社会传承尊老、孝老、爱老的传统美德,树立厚养薄葬新理念。

  倡导生态安葬积极响应殡葬改革号召,树立绿色殡葬新风尚,提倡节地生态安葬。鼓励采用海葬、树葬、花葬、骨灰撒散等少占地或不占地的生态安葬方式,更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造福子孙后代。

  宁波惠民殡葬政策

  您了解多少

  2011年12月底,我市出台了《关于实施惠民殡葬政策的意见》《宁波市惠民殡葬政策实施细则》。2012年1月1日,惠民殡葬政策开始正式实施。

  市民享受殡葬服务可以免除的费用包括基本殡仪服务、生态墓地建设基本费用。其中,殡仪基本服务费包括遗体接运、遗体停放、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4项费用。

  可以享受惠民殡葬政策的人员包括:具有宁波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在甬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本市户籍的学生,驻甬部队现役军人;与在甬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1年以上,并在宁波市及各区县(市)公安机关登记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

  其间,为进一步加大惠民力度,更方便群众,对惠民殡葬政策享受对象、免费项目等《细则》内容作了适当调整和完善。2018年11月,我市进一步深化惠民殡葬政策改革,出台《关于完善<宁波市惠民殡葬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扩大了惠民殡葬政策对象范围。除《细则》规定的对象外,将宁波行政区域内,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见义勇为牺牲的外来人员,自愿、无偿捐献人体器官(角膜)的外来人员,查实不了身源的无主(名)遗体,父母一方是宁波市户籍的未登记户口婴幼儿列入惠民殡葬政策范围。

  增加了惠民殡葬政策免费项目。在《细则》规定的项目以及原补充增加的遗体火化前的抬尸服务、纸盒、裹尸布、接尸车辆消毒等四项服务基础上,新增普通骨灰盒(不超过300元/个)1个。

  提高了节地生态葬法补贴标准。将生态墓地墓位、骨灰存放处格位政府埋单免除费用每穴不低于1200元,提高到每穴不低于2500元。

  提高了骨灰撒海服务费用标准。凡属于宁波惠民殡葬政策保障范围的对象,其每具骨灰撒海免费服务费用以及不超过5人的随船亲属免费服务费,由3500元提高到5500元。

  调整了重点救助对象免费项目。凡符合《细则》规定条件的重点救助对象,可以免费租用火化地殡仪馆灵堂(小型)进行治丧,租用时间不超过3天,租用费不超过1600元,超出部分由丧户自行承担。

  通知还明确了异地火化人员基本殡仪服务费用承担。本市户籍人员在大市外死亡的,凭火化地殡仪馆凭证按实报销相关费用,最高不得超过宁波标准。大市范围内跨区县(市)异地火化人员,本着就近就便的原则,列入火化地的惠民殡葬政策范围。

  (图片由市民政局和同泰嘉陵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