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人去世后要办理哪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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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3 20:43

九宫庙街道新工社区居民杨女士昨日来电询问:婆婆于11月1日在养老院去世,已经在医院出具了死亡证明,还该找哪些部门办理哪些手续,可以领取哪些款项?

根据杨女士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区人社局等相关部门。

据介绍,亲人过世,出具死亡证明后,死者家属需要做以下事情:

一、凭死亡证明到殡仪馆办理选购骨灰盒、领取火葬证等火化手续。

二、各种证件、卡等销户处理。拿死亡证明到公证处、银行、房产局等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三、领取丧葬补助费。像杨女士婆婆这类办理了社保的,其法定继承人应在3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丧葬补助费,办理时需填报相关申领表交社区盖章,社保员签字后,并携带离退休人员火化证原件、复印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前往社保局养老保险服务大厅办理丧葬费申领手续。

四、注销户口。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死亡注销证明,需要提供户口簿和医院死亡证明。

(记者 张永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