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殡葬改革“武夷山村经验”获省委改革办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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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5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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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4月25日,湖南省委改革办编印的2019年第3期《改革调研》,以《建设百年人生后花园 打造乡风文明新亮点——汨罗市武夷山村殡葬改革的有益探索》为题,向中央改革办,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各市州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各专项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州委改革办、各县市区委改革办,总结介绍了我市汨罗镇武夷山村殡葬改革的做法和经验。从“汨罗标本”到“汨罗经验”,武夷山村人的“人生后花园”建设为全省殡葬改革提供了哪些有益探索?汨罗时刻现将全文刊发如下:

建设百年人生后花园

打造乡风文明新亮点

——汨罗市武夷山村殡葬改革的有益探索

武夷山村地处汨罗市西郊城乡结合部,2016年由汨罗镇原南托、北托、茶木3个村合并而成,面积6.2平方公里,共有50个村民小组1196户5439人。近年来,该村根据城郊村、拆迁村和合并村的村情,坚持以基层党建为抓手,实行“党建引领+协会自治+制度驱动”治理模式,持续开展“刹歪风、治陋习、树新风”活动,推行殡葬改革,探索出了一条以殡葬改革弘扬乡风文明、推进乡村治理和助推乡村振兴的新路子。

一、党建引领,规范殡葬办理

村民自发在“告别陋习 崇尚文明”倡议书上签名

乡村振兴,党建引领。村党支部坚持以“关键少数”引领“绝大多数”,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4个党支部、24个党小组带领198名党员创建文明新风,以党风政风促进民风乡风。坚持教育引导、制度保障、实践提高“三管齐下”,利用“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引导党员率先转变观念,开展“支部倡议+党员承诺”活动,全村198名党员带头签订《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承诺书》,实行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在殡葬改革、移风易俗、环境治理、征地拆迁、邻里矛盾上带头遵守规定,自觉接受监督。在支村两委的组织引导下,全体党员、村民代表讨论通过,制订《武夷山村规民约》,其中涉及殡葬改革的7条,明确丧事操办章程、宴请范围、认定条件等,全面构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村民自治格局。

二、回归公益,完善殡葬设施

“福寿园”公墓全景

“福寿园”公墓

以回归公益为目标,完善殡葬公共服务设施。2016年以来,为配合城市西扩的需要,避免迁坟无处可迁、迁后再迁的问题,镇政府与村支两委反复研究讨论、征求群众意见后,决定在茶木片一处荒地上建设“福寿园”公墓,以生态节地的“壁葬”方式安放先人,打造一处背倚青山、绿水环绕的百年人生后花园。该公墓占地19.3亩,建设总投资420余万元,一期免费提供9000个壁葬宫格,可供全村使用150年。村规约定,村民去世后必须到村公墓福寿园安葬,不得违规建墓、筑坟立碑。全村先后两次开展迁坟工作,600余座土坟全部迁入公墓,已全部实现去世村民火化葬入公墓。同时,该村还积极优化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功能,设立红白喜事公堂,以人为本,精心提供殡葬一条龙服务、喜庆婚宴一站式服务等特色便民服务,健全殡葬服务体系。

三、协会自治,倡导文明治丧

武夷山村村民服务中心

为有效破解新形势下乡村治理难题,以村民自治为抓手,将有威望的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老教师、老军人等群体组织起来,成立老年协会、红白理事会、文明劝导队、军人之家、助学社等协会组织,激发形成乡村治理的强大合力。村民操办红白事宜,须及时向红白理事会报备,事后10天内再报告操办情况,理事会及时办理情况登记,审查操办情况资料。老年协会明确规定,入会会员“百年”后必须火化,会员70岁、80岁、90岁生日不做寿、不请客,由老年协会颁发纪念品给予奖励。2018年1月30日,武夷山村召开殡葬改革工作现场会,老年协会、红白理事会等社团组织老党员、离任村干部积极宣传发动,24个文明劝导队登门悉心劝导,全村1018位60岁以上的老人自愿签订协议,承诺百年后进行火化、简办丧事,主动上缴多年前准备的棺材寿器85具和销毁生坑“活人墓”24处。目前全村已无一具棺材寿器,无一处生坑“活人墓”,文明治丧之风吹遍全村各个角落。

四、厚养薄葬,厉行节俭治丧

狠刹农村丧事办理过程中大操大办、大肆敛财的歪风,向“人情债”说不,减轻群众负担。围绕“生活富裕”落实减负行动,村民去世后必须简化治丧仪式,丧事5天内必须办结,送葬乐队不超过1支、人数控制在10人以内。丧事宴席严格控制席面桌数在20桌(200人)以内,不设酒、不摆烟,每桌总价控制在400元以内,非亲属人员礼金不超过100元。凡有老人过世,红白理事会主动上门讲清政策和村规,耐心细致做好思想工作,用业余宣传队免费演出替代和尚道人的封建迷信活动和礼生的俗套活动。2016年以来,全村累计实行丧事简办102起,节约人情开支约81万元,无一例大操大办宴席。围绕“生态宜居”倡导绿色消费,治葬期间不得燃放烟花鞭炮,不得焚烧祭祀用品,不得使用泡塑等材料制作的一次性餐饮具,不得在街道、公路等公共设施处停放遗体,搭设灵棚。对于未按规定薄葬、大办丧事,村红白理事会劝导监管无效者,视情节给予警告或者罚款。

五、共建共治,推动新风治丧

殡葬改革必须全体村民群众参与,才能确保实效。村规约定,对违反“刹歪风、除陋习、树新风”约定者,一律公开处理;是村干部的,向上级纪检监察组织举报或反映,由上级纪检监察组织调查核实后,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是党员的,在党员大会上点名批评,情节恶劣者报上级党组织予以除名处理;是群众的,在全村通报批评。凡违反树新风规定者,不得享受村内的任何奖励待遇,同时还处以500元罚金,罚金收到后10天内入村账,用于村集体建设,做到奖罚配套。该村还制定了一系列福利政策,每年重阳节给60岁以上的老人发放200元现金,现金由村民小组发放。如果任一小组中任一位老人大办了寿宴,或者不支持死亡后火化、葬入公墓,则整个小组福利取消,建立了守约奖励、违约惩罚的横向制约机制,有效促成了全组以及全村群众相互监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