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县(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
(三)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社会组织中的贯彻落实;负责市级直接登记和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党建日常工作;指导所属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
(四)统筹全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拟订社会救助办法、规划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拟订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的监督检查。
(五)认真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有关政策,拟订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推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拟订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扩大城乡社区服务有效供给。
(六)负责全市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承担权限内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调处工作。
(七)拟订全市婚姻和殡葬管理办法、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积极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老年人和特殊困难群体社会福利和权益保障工作。
(九)拟订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办法,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拟订农村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一)拟订促进全市慈善事业发展办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福利彩票销售额度申报和销售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务、政务、事务和群团工作,保障 机关日常工作运转。承担机要保密、档案、信访维稳、调研、政 务公开、深化改革、督办督查、新闻宣传、目标责任考核、信息 化建设等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文稿、文件材料及规章制度。负责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 设有关工作。承担民政标准化建设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 行政应诉等工作。
主任:何浪涛
电话:0914-2389918
(二)规划财务科。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公共服务设 施建设标准,负责民政设施项目建设和管理。拟定民政部门彩票 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指导和监督中 央和省市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民政统计管理、机 关及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后勤事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承担机关、指导所属单位做好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科长:杨奕琳
电话:0914-2312577
(三)养老事业科。负责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办法措施, 承担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 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科长:谭智红
电话:0914-2322661
(四)老龄工作和养老产业科。负责落实全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的办法措施。负责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承担全市老年人口状况、 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承担养老产业发展规划、社会参 与办法、政策和相关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民办养老机构监 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机构建设、老年助餐服务、适老化产 品开发工作。牵头“康养之都”建设中的养老产业发展,参与医 养结合、促进养老服务与“医养游体药食”融合发展工作。
科长:倪宏斌
电话:0914-2322936
(五)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救助科。负责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 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日 常管理和执法监督。承担社会组织信息管理工作。指导社会组织 制度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县(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执 法监督工作。负责拟定全市慈善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全市社 会捐赠工作。监督指导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城乡社 会救助体系建设、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临时救助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 有关办法。
科长:沈加华
电话:0914-2381810
(六)区划地名和殡葬管理科。负责组织研究全市行政区划总体规 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 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组织市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 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名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市内重要自然地 理实体的命名和更名审核工作。承担市际和市内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调处、平安边界创建工作。拟定全市殡葬管理办法和事业发展 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殡葬管理服务、殡葬综合改革工作。 负责殡仪馆、骨灰堂、公墓、殡仪服务站等殡仪设施建设管理工 作。负责殡葬法规政策宣传、殡葬管理和殡葬改革工作的监督检查。
科长:郝跃战
电话:0914-2322986
(七)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负责推进婚俗改革;拟订全市婚姻登记、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扶持残疾人集中就业;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和救助工作;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并推进落实;指导婚姻登记、残疾人社会福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以及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和管理;负责婚姻登记、残疾人社会福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以及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
科长:秦明
电话:0914-2381883
三、单位概况
1.主要负责人:李满凯
2.办公地址:商洛市商州区州城街民政路1号
3.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
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